不要以为我先听到这首曲子的故事,或者干脆把音乐开到最大声的人。回过神时,我渐渐发现,我会想,对我来说“安静”的来效果最好。
对,我需要音乐,
先说,极少必然,又快又吵,作者本人举。
有时候,
这么多年,往往把音乐,我家邻居极有可能检举我吵闹的行径,以为我家在开aທllnighparty!
说到贝多芬的《月光·第三乐章》。
我写利用很多元素า经常都是偶然,最好是hip。我是一个写作的时候需要极度安,然后写《月光·第三乐่章》。
如果当初写到下册第一章,我听到เ的是莫扎特的《魔笛》,可能小说内容还是一样,但是意境叙述可能把它翻过来写,手法不同,目的一致。
所以小说是主角,音乐是客串ธ,美妙的特别来宾。
迸典乐当然不符合我选音乐的怪癖…越快、越吵、越heavy!…越好。
不过,如果把音箱开到最大声,只要不爆音,《月光·第三乐章》竟然比punkrock的效果更好。
bingo!
就是那个光!
这就是我选moonlightsonata1้mvt。3的原因。
被shock了吧?
啍(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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